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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八章 离家出走

森工记忆 · 波儿来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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里有一台蝴蝶牌缝纫机,是父亲用补发工资购买的,对家里的作用可是太大了。母亲因此学会了裁缝,在工余给我们三姐弟缝缝补补和做过年的新衣服。除了家用,母亲也接一些活计,用以贴补家用。

这基本上就是专门给你服务的。母亲指着缝纫机对我说。
命运的齿轮在此刻悄然转动。
我不是个省心的家伙,不知怎的的,衣物和我总是不对付,只要我出去玩,回家了,不是胳膊上掉一片,就是屁股上多了个洞。都是一起做的新衣服,姐姐的新崭崭的,我的衣服裤子已经补巴摞补巴。何况,我的医药费还在父亲的工资里扣着。
母亲没好气地说:你一天除了巡逻、喝茶、看报纸、下象棋,从来不管娃儿,还好意思说。
这让很注重形象的父亲很是气恼:一家子干干净净,怎的就波儿陋得像个乞丐?
这些是女人的事情。
女人就该是奴隶?
这不要问我,老祖宗就这样规定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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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搬出来老祖宗,母亲就傻眼了:明明别人家能够有耙耳朵,自家怎的也不行呢?是自己脾气不够大,还是魅力不够?这辈子,妻凭夫贵是靠不上了,在这个远离故乡的高原深山老林里,气候恶劣,工作艰苦,还养一堆孩子,一天累得直不起腰来,不心知何时是个头。在生我的时候,母亲没有休息好就去五七社参加电站打冰,落下了产后寒和风湿关节炎的后遗症,一摸冷水,就像针扎一般。
命苦!母亲无可奈何地认定了这一点。
你们一定要认真读书,一定要考上学校,一定要回内地生活。母亲的"三个一定"业已是老生常谈,我们几乎是充耳不闻,但这却是母亲发自内心的呐喊,是她的切肤之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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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周恢复了平静。
母亲没有读过书,却能背诵大段的《三字经》《增广贤文》,知晓农时节气,会推天干地支,待人接物极有分寸。可在高原恶劣的气候中,坎坷的生活将母亲磨砺成一位皮肤粗糙、性格暴躁的中年妇女。
父亲的冷峻和严肃,让我恐惧,也让母亲害怕,家里总是笼罩着一种压抑的气氛之中。他喜欢咬紧牙关,脸上的肌肉抽搐着,成为他一位不自然的习惯。我想:他一定是在使劲,生活让他痛苦而努力。这该与我这样东西用了家庭一大半的开支的人有关,我的存在让父亲痛苦,却不得不面对。
父母的话绝对有魔性,潜移默化地塑造着孩子的内心甚至外貌。在一个家庭里面,对一位孩子一天三顿打,不一定定要有理由,而是形成了习惯,每天没有听到我的叫唤声,宛如不正常,像菜里缺了什么调料似的。我不幸就被选中成为这样的孩子,只因我不是那种讨好卖乖的孩子。这样坚持打骂下去,我自然而然也就成了母亲口中那个是投胎到家里来收账的人,鼻涕屌屌,经常尿床,衣服总是脏兮兮的,性格和长相都不讨喜。这样的孩子不仅别人讨嫌,也不是父母希望的模样。
我的心里一直有两座大山,一是父亲,二是母亲。他们是我的靠山,我因此有吃有喝,也是压迫和束缚我的大山,黄荆条子出好人的古训让我苦不堪言。
忍受打骂我会不冒泡,最恐惧的是母亲边打边问:你知不心知怎的会挨打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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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的确不知道,支支吾吾说不出个故而然。屁股上立马又挨一条子,火辣辣的,力度和味道都方才好。
真的不心知?
恩,那你说说是怎的会?
把手伸出来。
条子唿哨着从空中挥下,我闭上眼睛,啪的一声,一种皮肤宛如都要绽开的疼痛直透筋骨,掌心立刻就冒出了一道红色的痕迹。羞惭和自尊使我不愿哭出声来。于是我的不哭就是一种倔强,就是无声的反抗,就是大人口中的嘴嚼,就是不听话。
无法取悦父母的孩子,做何物都是错。打的是态度,打的就是你。如果实在想要有个理由,陈芝麻烂谷子的事情翻出来,再打三顿都解不了心头恨。众多年以后,我还记得这奇葩的逻辑,当拥有了绝对的权力,做什么都不需要理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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邻居们纷纷向我家围拢过来,有的还端着碗。我的挨打,成为大家司空见惯的事情了。挨打,也叫笋子炒肉,绝对的肥大块,能够成为寡淡的玉米蒸蒸饭上实实在在的一道"菜"。有的还假惺惺地劝劝,有的干脆就把孩子拖过来,声色俱厉地教训:你看这就是嘴嚼的下场。
我就是林场教育孩子的反面教材。说实在话,这才是比挨打更大的耻辱和痛楚。好容易捱到打完了,就像电影结束了,人也散了,我还要跪着,而身上的疼痛才方才开始,火辣辣的,像众多蚂蚁咬着我的肉……
爱的方式多种多样,我体会的是比较无可奈何的一种,但不能说这不是爱,只是自己的实力不足以得到相对应的爱而已。我也希望能用我的方式来爱妈妈,最终达到被爱的结果,至少是一个平等温柔的结果。可是,爱的表达需要技巧,需要时间,需要互动,对于我而言,是一件很难很难的事情,特别是事事都被父母以先入为主的观念否定的情况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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然而,任意换个人可能也爱不起来。孩子在一起可以干无数匪夷所思的事情,比如每年开春季节,一群小孩在一起有一个举世仅有的比赛,看谁的屁股痒,伸手一掏就能拖出一根肥硕的蛔虫,在阳光下,面条一般的蛔虫几乎是透亮血红的身体拼命地扭动,那简直就是战利品一般,拿在每个孩子跟前炫耀,然后一群鸡围着他,着急地跳起来抢吃的。他把蛔虫扔给鸡吃。这景象能让121林场的女人们恶心得几天吃不好饭。这也是给孩子打蛔虫的季节了,是以每家每户就会给孩子吃宝塔糖。没几天,旱厕里,一大堆一大堆的全是蛔虫。
物以类聚,人以群分,我和赵三都是这种孩子,于是有了惺惺相惜的感觉。他是我的跟班,能让他死心塌地的跟着我,是因为我曾经趁父亲午睡的时候将手枪偷出来,让他摸了摸,他业已就感激涕零了。可不到颇为钟,父亲心急火燎地赶来,我偷手枪的事情立马东窗事发,本来想把手枪扔到河里,消灭证据的,时间太紧没来得及。我和赵三都被各自的大人打得不轻。只因这次太严重了,涉及到父亲的饭碗。幸好没有拿到街上去招摇,否则后果不堪设想。被打完了以后,我爬起来,战战兢兢地出门,而后一溜烟地跑到后山一块草坪,一个呼哨,赵三便像孙悟空一般,立马出现在我面前。
你也挨完了?
恩,你呢?
也方才挨完。
痛不?
咋不痛,你看。
你爸屁儿好黑哦,又不是打私娃子。我说。
赵三屁股上一条条的血印子,比我惨多了,我心里竟然有一丝庆幸,一丝幸灾乐祸。而私娃子是什么意思我都不清楚,反正是大人张嘴就来的,孩子是有样捡样,我这辈子都高雅不起来,跟我的童年生活环境息息相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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你妈屁儿才黑,你才是私娃子。赵三是个孝顺的孩子,说他什么都能够,但是说他爸不行,一般人是说妈不行,他没妈。
赵三居然敢在我面前嘴嚼,我把赵三按在地面开始揍了起来。
赵三吓得大哭,问道,你为什么打我?
还敢问为何物。我头一次体会到了母亲说我嘴嚼的那种感觉,赵三的确该好好收拾收拾,不需要理由。欺凌是一种无师自通的东西,当对方无法反抗,就会形成一种习惯,甚至能带来隐秘的快感。他手脚并用地反抗,我被他用脚蹬开,跌倒在泥地里,霍然起身来后,我更加使劲地揍他。我们的动静不小,赵三更是哭声震天,大人们闻声而至,各自带回,又是一顿好打。
有一次,母亲望见父亲跟林场一位女干部闲聊,开点荤玩笑,那在母亲眼中就是跟其他女人的眉来眼去,不可原谅,当场又不好发作。是以,母亲回家,望见我的作业本脏兮兮的,顺手就是一耳光。
这一刻,所有人的目光都集中在了一起。
父亲跟其他女人的眉来眼去和我有何物关系呢?我表示不理解和反抗。结果招致更猛的"笋子炒肉",理由非常充分,母亲说:不是你生下来把家里的财物花光了,不是你经常不听话,不是你一天脏兮兮地丢人现眼,他会跟狐狸精眉来眼去?
这样东西理由太充分了,我的罪孽的确太大了,简直是可以导致妻离子散家破人亡。我一般不会哭,母亲这次自己开始哭起来,吓得我再不敢说话。
你就是个垃圾堆里捡的,你就是个要饭的,你就是个不知好歹的猪!母亲边哭一边骂我边看父亲,连我都听得出来,指桑骂槐的意味很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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姐姐镇定自若在在边写作业,目不斜视,事不关己,明哲保身。她业已习惯了在这种氛围里做自己的事情,只因,倘若些许不小心,有可能遭致牵连,被打满堂红,这也不是没有先例。
这次我被打得屁股开花,连凳子都坐不了。是可忍孰不可忍,我决意离家出走,不管到哪里,只要不受皮肉之苦的地方,没有挨打的时候被人围观当猴戏看的地方。
远处传来一阵模糊的响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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此去不知前路,得有伙伴,我第一位想叫上侯娟,彼我父亲用命救回来的小女孩。她拒绝了,她从来就不敢做违抗父母的事情,对于我经常被打,也只是默默的同情而已,谈不上一定要和我一起亡命天涯。
我威胁侯娟:你记住,将来你会后悔的。
侯娟说:妈妈说过,世界上没有后悔药。
周围的一切都变得安静下来。
莫名其妙,但我不能勉强侯娟,我只有叫上了赵三。他不需要勉强,而是强迫了。他不敢违抗我的命令,在他心目中,我是他唯一的伙伴,必须生死与共。
我们最初设想是将漂木用抓钉钉成木排,而后顺流而下,能够直接到达我历来没有见过的故乡,那是父母心心念念的故乡,阳华,便可以在阳华著名的太平湖上岸,那一定是浪漫而迅速的。但这个灵光一闪的方案不多时被我自己坚决地否定了:阳华,没有人认识自己的地方还是故乡吗?那绝对是比121林场更让人郁闷的地方了,口头上的故乡,对我这个没在故乡生活过一天连乡音都听不懂的人没有实质的意义,不去也罢,这和父母和老乡们一谈起故乡就滔滔不绝,继而眼泪汪汪的感受全数不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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河边都是公路,父亲会骑着自行车轻松把我逮回去。最远可能都到不了两河口。我到过123林场所在地两河口,彼处人很多,很热闹。我见过他把人死死地压在地上,反剪着双手,将手铐戴上,一提,那人便杀猪一般嚎叫起来。父亲还不是最挂念的,可怕的是我曾经在古锦河里望见的那些死尸,那些肿胀腐烂破碎的尸体,各种各样奇怪的表情,那些死亡必然附有可怕的亡魂,游弋于河面,寻求替死鬼。于是,河里也许会猝不及防地伸出一只手,将我抓下河去……
目光所及是山谷,穿过古锦河对面的山谷,到达山顶就是大草原,然后翻几匹山过去就是内地了,那路线是当年红军走过的,也就是爬雪山过草地的地方。后来我在学习《金色的鱼钩》《七根火柴》的故事的时候,有了比一般同学更深的领悟。这也是父亲在逃难时都经过了的线路,他在我们面前提及过,纵然只是寥寥几句,那种破釜沉舟的勇气,一个英雄的模样就活脱脱地出现在我跟前。我认为那才是真正的人生,值得去体验一下。那是一条人迹罕至的路,没有超强的勇气和生存能力是无法成功穿越的。
一切都阻挡不了无畏的无知者,说干就干,我拿了两个玉米馍馍。赵三什么都没有准备,因为他家里实在也没有何物能够带的东西。
顾不了那么多了,说走就走。我们穿过吊桥,跨过古锦河,从河谷地带的阔叶林到山腰的针叶林,中间有一个叫达拉的村,因为关于本地人抢孩子的诸多传闻,我们没有敢进去,只是从旁边绕了过去。一路上摘了许多的野果。我们总算登上了山顶,那是一片巨大的草甸,是达拉村的牧场。回首,我们头一次看见121林场的全貌,那就像玩具一般的房屋,蚂蚁一般的人。曾经,121林场是我们全部的天地,如今超脱出来,居高临下的视角,看到的121林场这般景象,不由得震惊和自豪。
对面的山坡上,云像一位个有生命的物体一般,时时运动、变化着,一会儿牵成一线,云层上面是阳光灿烂,下面却在下雨,人们打着伞。一会儿,变成瀑布一般,在山谷中流动着。无限风光在险峰,这云让我看呆了,那么我们就是腾云驾雾的孙悟空了。
自由,来得如此的欢畅,那是多么愉快的体验啊,我们欢呼雀跃,快乐得在草坪里打滚。一阵风来,草像水浪一般起伏,整个草场像水面,我们就像草场之湖里的"漂木",想怎的漂就怎的漂,又像草场里的牦牛,静静地躺在草上反刍、消化,尾巴不停地甩动着。这种感觉经常出现在我的记忆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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那是1983年的5月12日,一位8岁读二年级的学生从家里勇敢地出走后体会到的自由,此后,每每回忆起那情景,血压会明显地升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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